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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工业大学教师之歌歌词征集启事

  为深入贯彻《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》文件精神,进一步推进“师德建设年”活动,促进“五好”教师队伍建设,根据《湖北工业大学2015年党政工作要点》精神,学校决定面向全校师生征集教师之歌歌词。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  一、创作要求
  1.作品创作主题要鲜明,要对照“四有”、“五好”教师的内涵,体现高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。
  2.作品要突显时代特征、高校教师特色和湖工大特点。
  3.遵循歌词创作规律,力求言简意赅,朴实自然,具有原创性,韵律清朗、适合谱曲,便于广大教师吟唱、记忆和集体歌唱。
  4.歌词应配以歌名,并与歌词内容保持一致。
  5.应征者可对歌词的创作意图、作品意境等附上简要说明,每位作者投稿数量不限,讲求创意,富有个性,杜绝抄袭,文责自负。
  二、征集时间
  即日起至2015年6月30日。
  三、评选办法
  1.学校组织专家和有关人员组成教师之歌评审小组,对征集作品进行初审,并确定入围作品。入围作品在校园网进行网上投票,最后由教师之歌评审小组确定拟采用作品并报学校常委会审定。
  2.对最终采用的作品,学校将给予3000元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。对入围的作品(最终采用作品除外),学校将给予500元的奖励并颁发荣誉证书。
  3.教师之歌歌词确定后,将邀请音乐专业人士谱曲,并组织录制小样,通过广播、校园网(视频)等播放教师之歌候选小样,向全校师生征求意见。
  四、投稿说明
  1.应征作品必须原创,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,一经发现,将取消其参赛资格,所有法律责任由参赛者本人承担。
  2.所有投稿者须注明“教师之歌歌词征集”字样,并注明真实姓名、工作单位、详细地址、联系电话、电子邮箱等信息,以便及时联络。
  3.获奖作品著作权、修改权、使用权归湖北工业大学所有(作者不得将其另行推荐或使用)。
  4.来稿一律不退,请作者自留底稿,征集结果公布后,未获奖的作品可自行处理。
  五、部分参考素材
  1.“四有”教师内涵:习近平总书记2014年教师节前夕在同北师大师生座谈时,曾语重心长地勉励广大教师要做“四有”好教师。即做好老师,要有理想信念;做好老师,要有道德情操;做好老师,要有扎实学识;做好老师,要有仁爱之心。
  2.湖北工业大学“五好”教师规范:学校党委书记周应佳在湖北工业大学2014年庆祝教师节暨表彰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,必须建设一支“信念坚、品行好、水平高、会授业、善育人”的高素质“五好”教师队伍。
  3.《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》。
  4.高校教师师德禁行行为“红七条”。
  5.中国人民解放军的优良传统和行动准则:《三大纪律八项注意》。
  六、交稿地点及联系方式
  交稿地点:行政楼一楼105室教师发展中心办公室
  来函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南李路28号湖北工业大学教师发展中心(邮编:430068)
  电子信箱:hgdjsfzzx@126.com
  联系电话:027-59750915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教师发展中心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2015年4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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